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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入证到期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录南宁市建筑管理信息网(www.nnjg.com)下载《新·南宁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市场准入登记书》填写(须电脑打印)。
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填好《新·南宁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市场准入登记书》后,向登记管理员提交以下材料作为审核依据:
(一)《新·南宁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市场准入登记书》(须电脑打印一式三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各劳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各工种班组长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当事人手印;
(五)企业劳务人员花名册(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校核);
(六)回收原2009年发放的准入证原件;
(七)外来企业必须提供南宁的一个固定办公电话与一个或一个以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本次年审,重新核对各个企业的法人、联系人的号码。)
三、准入证到期后未办理建筑劳务市场准入登记年审手续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一个月内未前来我站提交年审材料的,不得在本市承接、组织建筑劳务作业。
四、通过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准入登记的班组长才能在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中被任命为项目负责人。
五、如有内容变更的,除需提供年度复核的材料外,同时按变更的要求条件,提交相应变更的资料。
六、外地企业入邕办理准入时,登记的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的名称相符,分公司办理准入时需提供总公司的相应授权书。
七、已办理建筑劳务市场准入登记手续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不得超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限定的类别和等级承接、组织建筑劳务作业。
注:
1、花名册里的劳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劳务人员,如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南宁市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审核原件。
南宁市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站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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